“英语?还行吧,你问这个做什么?”刘梦仙没有多想,好奇地问道。
【我忘记了以前的事情,包括知识,现在的我根本看不懂英语课本,如果你方便的话……】
“好呀!我来教你!”刘梦仙不等叶墨说完,就答应了下来。
这一中午,叶墨在刘梦仙的教导下习得了二十六个英文字母的读法以及对应的音标,还没来得及正式交授其单词的时候,上课铃声就响起了,刘梦仙匆匆地跑回六楼的八班教室。
接下来数天,叶墨的校园生活渐渐平稳下来:但凡理科的课程,他都翘课到校园东南角的小花园看书,只有文科才会留在教室里听课,到了中午就向刘梦仙请教英语,晚上回家以灵力帮刘芳打理身体,然后修炼到天亮……
而叶墨也从校园中打听到了这具肉身的前身竟是因为失恋而跳楼自杀,在透过一些人私底下的交谈得知:从前的叶墨是个暗恋着同班班花的闷骚男,终于在某天鼓起勇气向班花表白,结果得知班花已经有男朋友了,这才跳楼自杀。
不过,跳楼事件在校方的打压下,再加上当事人已经重回学校上课,时间一久,谈论这件事情的学生也少了 ,再加上另外一件从高中部流传来的事情,彻底盖过了跳楼事件的“风头”。
“你们听说了吗?市第一医院的院长亲自到我们学校高中部请一个学生出手救治病患,这些医生是疯了吗?”
“你说的是高二三班的林枫!据说林枫几天前在马路边上救了一个重病的老人,后来市第一医院的一名医生得罪了林枫,那林枫一怒之下就
走人了,可隔了几天,本来被治好的老人旧病复发,而老人真实身份是一名退役的将军,就是南山市的名门望族唐家的老爷子!唐家人从院方那里得知林枫曾经救过老人一次,就派人请林枫去给老人家看病,结果林枫根本不鸟唐家人,只要求市第一医院的院长给他一个说法。”
“所以院长就亲自来学校请林枫了?”
“不止如此!那个得罪林枫的医生还被开除了,有唐家的关系网在里面运作,那个医生这辈子估计都无法当医生了。”
“这么说来,林枫还是个神医了?他不是被林家抛弃的弃子吗?怎么突然间有这么厉害的医术?”
“弃子?呵呵,我估计林家的人都是瞎子,据说唐家老爷子的身体已经康复了,就凭林枫那一身医术,就算到了北京,也会有大把大把的大家族求着他上门!”
几个高中部的学生一边交谈,一边从南门口走出去,而此时,在东南角落的石桌旁,叶墨手持一本唐诗三百首,细细地品读着李白的四首月下独酌,强大的意识让他也听到了百米之外的学生交谈,但交谈内容并没有引起他的注意,毕竟此事与他没有任何的关系。
原本布满灰尘、鸟粪的石桌表面被叶墨清理得十分干净,他习惯坐在背靠槐树的石椅上,以右手持书册,左手很随意地放在石桌上,每看到精髓之处,食指会不自觉地轻点一下石桌表面。
待叶墨将月下独酌的意境、思想理解透彻,便起身,准备离开。
【今天应该能拿到了。】
叶墨并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往南门走去,径直走进门外右手边小路的尽头,那里有一家很简陋的文具店,是他的同桌风悦推荐的。
叶墨虽然已经熟悉了校园生活,也能够跟上学习课程,但他一直用不惯水性笔、钢笔,或者说,他根本不懂用,即便尝试学着使用也有种强烈的违和感,无奈下,他只能选择用毛笔,可正常毛笔写出来的字太大,即便是最小的那种小毛笔也很难写出钢笔字大小的文字,为此,叶墨找了这家店,因为据风悦说,这家店的店主懂得制作毛笔,自然也能定制。
【老板,我的毛笔和墨到了吗?】
叶墨一走进文具店,就看到了一名五十岁模样的男子,此人便是文具店的老板,是个十分寡言的人。
“算上墨块、砚台,一共一百。”正在看报纸的文具店老板抬头看了一眼叶墨,然后从柜台下面取出一个袋子,推到叶墨面前。
叶墨点了点头,先付了钱,然后打开袋子,里面摆放着三件物品:一支细竹毛笔、一块十厘米的长方体墨块以及一方看上去有些老旧的方形砚台,那毛笔的毛是羊毛,竹子本身还泛着翠绿,且做工十分精细,而砚台只有巴掌大小,构造很简洁,只有砚堂(磨墨的区域)是光华的,其他部位显得粗糙,且无其他的加工雕琢。
【多谢。】
叶墨对毛笔和砚台都十分满意,两者虽然都没有细节加工,但整体都蕴含着返璞归真的意境,估计都是出自文具店老板之手,而拥有如此手艺的人绝非等闲。
叶墨转身走出店面,临离开时,身后传来文具店老板的声音:
“善待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