笙唱歌特别好听,最喜欢唱那首《我们的爱》。每次心情不好的时候总是让我听她唱歌,刚开始的时候我可真听不下去,谁知道后来竟然越唱越好……”
“小时候我们一起练字,老师总说她的字和我的字特别像,她每次都说是我在模仿她,呵呵……”
“每天我们一起上学放学,这么多年我都习惯了,她刚搬走的时候我一个人还真不习惯……”
林歌听着沈应赐的话,有一搭没一搭地和他聊着,心里好像有一股绳子在拧来拧去。
中午沈应赐不在教室,林歌拿起了他桌上的书本,第一次仔仔细细地观察起他的字。确实,沈应赐的字看起来的确有点秀气,和一般男生的字不太一样,很容易让人以为是出自女生之笔。
林歌小心翼翼地拿出前几天早餐留下的纸条,将纸条上的字和沈应赐的书本细细比较了一番。
是他,只是纸条上的字看起来更加沉稳和有力。林歌心中的石头落地了。
再次把纸条收了起来,林歌激动地拿出日记本,在上面写下:
豆浆凉了就不好喝了。
转眼到了一年一度十佳歌手的比赛,班主任让大家推荐一位同学代表班级去参赛。
班会课上,作为文艺委员的沈应赐第一个站了起来。
“我推荐林歌。”
接着,班里的几个男生也纷纷凑热闹,都把票投给了林歌。
林歌一脸诧异地望着沈应赐,而他却并不理会,只神秘地一笑。整节班会课,林歌都心不在焉,几乎没有听到后面发生了什么。
下课后,推荐结果出来了,林歌要代表班级去参赛。
“沈应赐,你……你为什么推荐我?”这是林歌第一次叫沈应赐的名字,当然也因为不解而显得有点着急。
“林歌,试试,你可以的。”沈应赐倒显得很真诚。
“你又没有听过我唱歌,你…你怎么确定我不会给班级丢脸……”林歌的声音越来越低。毕竟,这是代表全班同学参赛,也是第一次在全班面前露面,此时的林歌并不是那么自信。
“其实我听过,我听过你唱《我们的爱》,还有你唱歌的样子很像沐笙。”沈应赐的眼里盛满了温柔和回忆。
林歌看着沈应赐的脸,本来不安的心情像灌了铅一样沉重,她的脑海中不禁浮现出那个叫沐笙的女孩的身影。
之后的每天中午,沈应赐都陪林歌去音乐教室排练。
从教室到音乐教室的路上,两人从一开始的沉默到渐渐开始聊一些话题,林歌开始渴望这每天中午属于他们两人的时光。
在林歌眼里,沈应赐不再是刚见面时那个只会安安静静坐在角落里看书的男孩,他也会开怀大笑,也会侃侃而谈,也会扮鬼脸逗林歌开心,林歌渐渐发现,自己对沈应赐的感觉和以前又不太一样了。
而沈应赐,作为文艺委员,每天负责陪林歌去排练的他可谓兢兢业业。他找了很多不同风格的歌曲让林歌试唱,对一些难唱的地方,两人会停下来细细斟酌。在排练的过程中,两人逐渐产生了默契。
十佳歌手比赛的日子逐渐靠近,林歌和沈应赐都在为比赛做最后的努力。幸运的是,林歌获得了冠军。
领奖时,林歌的眼神一直在寻找沈应赐。她想告诉沈应赐,自己做到了。沈应赐也看到了她期待的眼神,在台下,他向林歌竖起了大拇指。林歌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一周后的周一,沈应赐一整天都没有来学校。看着空荡荡的座位,林歌显得心神不宁。
第二天的音乐课,正当林歌翻开课本时,一张纸条从里面掉了下来。
纸条上只有一句话:嘿,我要走了。
这是沈应赐的字迹。
林歌看到纸条时,手中的课本不小心滑落在地上。这算是离别,还是短暂的告别,林歌心里画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对林歌来说,沈应赐逐渐成了自己在这个陌生环境下的一种寄托。当一个孤独的灵魂触碰到哪怕一点点光亮的时候,这点微光都显得格外耀眼。
很快,林歌就从同学口中得知,沈应赐转学了。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林歌回想起那天初见时的问候,“你好,我是沈应赐”。而纸条上的“嘿,我要走了”,似乎和那句问候有着某种程度的关联,将两者联系起来,林歌觉得这一切就像电视剧那般充满戏剧性。
可是我们这颗美如蔚蓝大海的星球,依然不紧不慢地按照原定的轨道行进着,从来没有因为这世界少了谁而停顿一刻钟。生活依然是生活,只是林歌的心里多了某种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