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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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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过了一多半,午后点左右,西恩·多义耳和另一名保安乔治·福斯特正站在一起观察一位亚洲客人。彼时,那位顾客已经乘人不备往他的军用旅行背包里塞了好些货,两罐鲱鱼、一把瑞士军刀、一条辫状电缆、两包奶油甜饼、三块香皂、一罐烤豆和一盒烤面包条。西恩和乔治又眼见着那位客人把一瓶饮料和一方奶酪塞进了背包里。

    西恩说:“不行,这个混蛋拿得太多了。”

    “他简直就不把我们放在眼里。”乔治说,“你打算再等多久?”

    亚洲客人在他的背包里放进一罐百事可乐。

    “是你去还是我去?”

    “我去。”西恩说。他朝那位顾客走去:“请问我可否查看一下你的背包?”

    “不行,这是我的。”

    西恩一把抓过背包。

    “不行,这是我的。”客人提高了嗓门。

    “你在行窃。我看见你把东西装进了包里。”

    “那你让我把皮夹子拿出来。”客人把手伸进背包。

    乔治·福斯特大叫:“西恩,他有枪!”

    西恩瞥见一个黑乎乎的家伙从包里被抽出来,他甚至来不及思索便伸手去抢,两个人扭作一团。突然一声巨响,亚洲客人扣动了扳机。西恩和枪手同时倒地,但仍在继续争夺那把手枪。第二声枪声响起,西恩感觉到一股热流涌到他的右手。他中弹了。

    这时,乔治·福斯特扑过来摁倒了凶犯。

    两小时后,从卡尔嘉利市警署传过来的消息说,他们抓到的是查理·其达·伍。

    差不多同时,消息也通过国际长途传到了蓝山路现场,克劳德·巴拉迪署长特准众人提前下班以示庆祝,但他自己却没有回家。警署的办公桌上,一纸传真正等着他,那是卡尔嘉利警方在伍其达身上搜出的物品清单,其中有一架尼康相机,出厂号50594,正是罗宾·斯达立的遗物。

    第二天,当巴拉迪署长到蓝山路“上班”时,一下车便闻到本来清新的山林空气中夹杂了一股呛人的刺鼻气味。巴拉迪署长循“味”而去,在离木屋约半英里的荒坡上,天空中一片嗡嗡声,上千只绿头苍蝇在人们的头顶上盘旋。前一天晚上,几只野狼从这里刨出了一条睡袋,睡袋离表土层只有6英寸。

    波义德·司狄文博士正在用便携式录音机录音:“法医案号51-85。尸体包裹在一条带拉链的蓝色睡袋中。睡袋外面有灰色电缆胶布捆绑于大致是死者脖颈的位置,同样的胶布亦缠绕在小腿和脚踝处。”

    睡袋被打开后,司狄文博士对着录音机继续说:“初步鉴别死者为成年男性,身着衬衫、内衣、衬裤和袜子。头部及上身套有一只绿色塑料垃圾袋,双手反铐在身后,双脚在脚踝处用绳索捆绑。”

    法医小心翼翼地摘掉绿色垃圾袋,“死者的脖子上缠绕着一条皮革质绳索,绳上系有一只用作口衔的红色橡胶球。整个尸身只在头部有一处枪伤,其形状和尺寸大致与点二二子弹相符。”

    现场人员搬开睡袋,底下赫然显现出另一条红色睡袋。两条睡袋之间没有泥土,显然是同时掩埋的。

    司狄文博士继续录音:“法医案号5-85。尸体包裹在一条红色睡袋中,睡袋有些潮湿……死者经初步鉴别为成年男性。双手及双脚分别用灰色电缆胶布捆绑在一起。尸体上套了两只塑料袋。一只绿色垃圾袋罩着死者的头部和双肩,另一只大号垃圾袋被剪开口后,套在死者的身上……与案号51-85的情形相似,该死者的脖颈处缠绕着有红色橡胶球的皮革绳索。死者的脸颊上有一处可能是因近距离接触射击而造成的枪伤。第二个弹孔在右眼上方。第三处在肩部,子弹从背后射入,朝外侧略微向下斜穿过右肩。第四处是右腿,子弹穿透的方向也是从左到右。初步断定皆为点二二子弹所致。”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一直在法医身边的汤姆·埃森曼开口说,“腿上和肩膀上的枪伤在先。当时被害人正在奔跑,子弹从后面追上他。枪手应该在他的后左侧,而且站在比较高的地方,比如台阶或斜坡上。”

    “然后是头部那惩罚性的两枪。”艾琳·布鲁恩说。

    进一步的指纹等实验确立了两名被害人的身份,他们是隆尼·邦德和罗宾·斯达立。

    这是警方在蓝山路的最后一起重大发现。

    多年后,当本案各方面的调查工作全部结束时,警方收集到的各种证据,包括物证、照片、现场记录和说明,以及其他文件等,共重达6吨。从蓝山路挖掘出的人体残骸为7具男尸(其中一人只有头骨)、具女尸、1具婴儿尸体和46磅共计100多片碎骨。

    1990年,警方专家们对尸体样品、骨头及现场采集到的血液等法医学样品进行了DNA化验,结果表明,这些残骸分属于5名不同的受害者。不少受害者亲属,如卡茜·艾尔伦的妹妹、白兰达·敖康侬的父母、保罗·卡司能的姐姐等提供了自己的DNA样品以资比较。最后,警方有足够的人证物证可以确定的蓝山路现场被害者为1人:

    哈维·达勃斯,家住旧金山玉昆路的摄影师。

    黛波拉·达勃斯,哈维·达勃斯的妻子。

    希恩·达勃斯,哈维·达勃斯的儿子。

    保罗·卡司能,青铜色本田普利路德轿车的车主。

    卡茜·艾尔伦,赛福威超级市场职工。

    麦可·喀罗尔,卡茜·艾尔伦的男朋友。

    隆尼·邦德,蓝山路邻居。

    白兰达·敖康侬,隆尼·邦德的妻子。

    小隆尼·邦德,隆尼·邦德的儿子。

    罗宾·斯达立,邦德夫妇的朋友。

    唐纳德·勒克,莱钠德·勒克的弟弟。

    乔斯·甘纳,莱钠德·勒克的朋友。

    冉狄·雅各逊,被雇到蓝山路的工人。

    证据不足,但可能与本案有关的失踪者6人:

    克立夫·朴兰图,伍其达在丹尼斯搬家公司的同事,后被伍其达雇到蓝山路建地堡。

    詹佛·基拉德,伍其达在丹尼斯搬家公司的同事,后被伍其达雇到斯托克顿搬家。

    莫利斯·罗克,被雇到蓝山路的工人。

    奇蕊·奥可若,被雇到蓝山路的工人。

    迈克·基莫托,伍其达在逃亡时带着他的身份证件。

    捷夫·爱斯肯,1984年月在蓝山路附近失踪的电气工程师。

    此外,还有1名身份不明的受害者。

    伍其达被捕后两天,1985年7月8日,星期一,卡尔嘉利市所属的加拿大阿尔博塔省检察院以抢劫、抢劫未遂、非法持枪及杀人未遂四项罪名对他进行起诉。同时,美加两国的记者们奔波于世界各地,争相发掘关于伍其达和莱钠德·勒克的故事。

    伍其达的父亲在青少年时代历经战乱,饱受颠沛流离之苦。发迹之后只有一个愿望,就是让儿女们接受最好的教育。据说在生育了两个女儿后,伍母顾夫人意欲绝育,是伍父百般央求她务必再为伍氏门宗生下一个延续香火的儿子。几年后天遂人意,伍家夫妇喜得贵子,起名伍其达。

    伍其达自小便与别的孩子不同,不爱说话,脸上少有笑意,而且总是一副恶狠狠的眼神。到了上学的年龄,他和两个姐姐一样,被送进了当时香港最昂贵的私立学校。但他的成绩并不太好,对读书也毫无兴趣。伍其达上心的只有一件事,就是习武。他非常崇拜武术明星李小龙,称他为“大龙哥哥”,自己则是“小龙弟弟”。伍其达学得的那点拳脚功夫全都用在了打架斗殴上,每当在外面闯了祸,回到家里任凭父母百般责问、打骂,兀自一声不吭,只用充满仇恨的目光盯牢了父亲。伍父望子成龙心切,恨铁不成钢,有几次竟将独生子捆绑起来,棍棒皮鞭,往死里抽打,以至母亲姐姐们看不下去,跪地求父亲手下留情。伍其达还有一个毛病,就是偷。按说父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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