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竖子岂敢?”在书房之内,崔刺史一脸难以置信之色:双眼瞪得如牛眼一般大小,那嘴巴张大得,好像吞得下二只鸡蛋一般。
听说刘远的“无耻”后,崔刺史勃然大怒,不过他没有蠢到再说什么“三叔,这不是真的吧”这类蠢话来确认真情的真实性,那绝对是崔敬的心头之上,再撒一把盐。
一脸焦悴的崔敬,清河崔氏中声名显赫的崔三爷,哪有平时春风得意、温文尔雅的样子,他好像一下老了几十岁一样,一脸落寞地说:“小雄,俗话说家丑不可外扬,此事暂且只告你一人得知,看在三叔这张老脸上,万万传入外人之耳。”
“三叔,要是我传出去,天打五雷轰,死无葬身之地。”崔敬连忙发毒誓表忠心。
“嗯,知你是口实之人,不然我也不敢把这事告诉你,哎,家门不幸,家门不幸啊。”
崔刺史咬牙切齿地说:“狂妾,实在太狂妄了,竟敢骑在我清河崔氏头上拉屎,简直就是目中无人,三叔,你稍等,我马上派心腹之人把他捉回来,不把他折磨个求生不死,求死不能,他还不知道那个死字怎么写。”
一切源自那块崔梦瑶的贴身玉佩。
崔刺史无意中发现属于崔梦瑶的订情玉佩系在刘远身上,以为两人是两情相悦,虽说刘远只是一介商人,但他非常聪明、才情文采更是不凡,以他的才能。就是求个仕途轻易而举,成为清河崔氏的女婿也是指日可待。崔刺史一直把他当成是“奇货可居”中的奇货。
从那时起,崔刺史一直对刘远青睐有加,暗中给他大开方便之门,有好处率先想到他,就是在公堂之上,还找理由让他不用跪拜,心里想的是刘远成为崔敬的女婿后,凭着以前的交情。自己可以借助他靠近三叔崔敬,一步步挤进崔氏核心成员之列。
可他做梦也没想刘远“竟然”那么大胆,他不是和崔三爷的掌上明珠两情相悦,而是不知用什么办法,把崔家的最骄傲的“公主”给上了,不仅上了,还敢擦干嘴巴就跑。不光如此,让人感到人神共愤的是,他还敢哄人家每个月把月钱都倒贴他。
难怪,难怪,刘远走了一趟清河以后,根据自己收集的情报。好像吃穿用度都变得大方,在吃下那批首饰之时,也没看到他有什么压力,原来还有这么一个进项。
要是刘远在这里得知崔刺史的想法,肯定觉得自己冤死了。那崔梦瑶虽说是崔家的公主,可是手上没一个可进帐的项目。平日也没人孝敬,靠的就是父亲祖母的一些打赏,其它的全是从月钱攒下的,虽说比寻找子弟的身家丰厚不少,可在刘远眼内,那还是一个打肿充胖子的“穷小姐”,欠着自己一千多两的银子呢,哪里还有什么进项。
“此事我自有主张,到时你见机行事,配合我即可。”面对崔刺史的积极的表现,相反,原来一脸怒发冲冠的崔敬反而淡定地说。
现在他反而不急了。
“是,一切都依三叔的。”崔刺史心有所悟,马上恭恭敬敬地说。
如果崔敬是想刘远死,以清河崔氏的势力,只需要一个命令,自然有人替他操办,别说一个低微的商人,就是一个身居高位的官员,也不敢轻易接士族之首,清河崔氏之“兵锋”,崔敬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把刘远像捏蚂蚁一样捏死,可是他没有,反而选择亲自从清河千里迢迢赶到扬州,这说明什么?
很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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