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出版社的预计,有了《京城人在纽约》的铺垫,至少能销售20万册,否则出版社也不会极力怂恿慕姗姗出书了。
也就是说,慕姗姗能拿到20万元的版税。
“真要写啊?我的文笔不好,也写不出内涵来,感觉是在欺骗读者。”慕姗姗犹豫道。
在慕姗姗眼里,那些写世界名著的人物才算是作家。
“写啊,为什么不写?现在都市场经济了,大众需要娱乐,姜闻和王箕那边不用担心,我和他们打招呼,你又不是写八卦,就是写一些生活趣事。”林子轩无所谓的说道,“我就是没有名气,要不然也写本自传赚钱。”
他对名人出书没什么看法,这是正常的市场行为。
百姓需要娱乐消遣,所以这类书籍才会畅销,这还只是一个开始,以后会进入一个平民写作的时代,只要拿起笔,写下自己的想法,就可能会被出版。
“那你可要帮我把关,别闹出笑话来。”慕姗姗要求道。
慕姗姗有点心动,那可是几十万块钱,不是一两千。
有了这笔钱家里的经济会更宽裕,林子轩的新公司不用担心会赔本,将来的孩子也能过上好日子,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写呢?
“放心吧,我会帮你看着的,你别太在意遣词造句,要用朴实点的语句来写,你面向的读者是大众,不是文学评论家。”林子轩提醒道。
“知道了,我要好好构思一下。”慕姗姗认真道。
就这样,慕姗姗动笔写起了《我在美国的180天》。
她从国内开始写起,为什么要去美国,林子轩怎么想着要拍摄《京城人在纽约》,这都是他们自个的事,写起来很顺畅,就像是把记忆重新梳理了一遍。
其中的酸甜苦辣,都在心底流淌。
这个书名是林子轩起的,简单明白,很能吸引大众读者,如果起一个太文艺的名字,读者还以为是本严肃文学呢。
除了书名,林子轩还为慕姗姗的新书写了一篇序言。
他的序言写的倒是很文艺,名字叫做《那时青春,时光正好》,开篇是这样的。
“1990年的那个夏天,京城广播学院,我站在树荫下,准备向一个女孩表白……”
整个序言他写了两万字,更像是一封超长的情书,或者是一个青春期的爱情故事。
既然要出书,自然少不了公开他们的关系,借着这个机会写出来没什么不好。
当然,他不是什么都写,而是挑一些无伤大雅的生活片段来写,是经过美化之后的生活。
就算是自传,作者也不会把自己真实的想法写出来。
“你这个写的太好了,衬托的我写的很差,这怎么行。”慕姗姗抱怨道。
慕姗姗只是抱怨而已,心里却很满意,里面的点点滴滴都是俩人共同的回忆,这算是他们俩合写的一本书,很有纪念意义。
很多年后回头再翻阅这本书,就像翻阅他们曾经的生活。
在我最美好的时光里,有幸遇见了你。(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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