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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华从骨子里便是一个疯狂的家伙,与沉着,内敛的吴涯正好是一个对立面,吴涯也只有面对梅华这时,才会被激起那股子疯劲,不论是在当初在乡里还是后来参军都是如是,也正是因为如此,梅华才深得杨大傻的鼓爱,因为杨大傻是也是一个极端疯狂的家伙。◎◎
但疯狂之中,却又有着理性的必然,梅华清楚得知道,在夺得城门之后,在等待杨大傻的主力抵达之前的这半个时辰,便是对手疯狂反扑的时候,自己进城千余人,来不及构筑什么坚固的工事堡垒,基本上都要与对白刃相交,梅华不但相赢,还想赢得漂亮,还想少付出伤亡,这样的念头,在现实中来说,要想实现是极其困难的。
所以梅华采取了最疯狂的举动,他带着二十多名精挑细选出来的老兵,利用床弩将骑兵阻隔的这一瞬间停顿,杀进对方的骑兵群中。
他要用征东军的血性,将天河郡兵的血性完完整整的打压下去。
士气,血性,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你说他有,他看不见摸不着,你说他没有,但他又确确实实能左右一场战事的胜负。
大刀起落之处,人头与马头齐飞,残肢鲜血如雨一般喷洒,二十余人组成的这个刀阵,竟然势不可挡。
这二十余名士兵,全都是经历过河套血战的老兵,白天与杨大傻分别的时候,这是杨大傻对他唯一的馈赠。
好钢要用在刀刃之上,这是杨大傻对梅华的原话,现在,梅华便带着这些人冲到了最危险的地方。
他的这股疯劲,不仅镇出了源源不断赶来的天河郡兵。也极大地鼓舞起了千余名征东军的士气。
“近卫军,前进!”口号之声响彻东城,除了镇守城楼与城门洞子的一连二连。三连和四连,竟然在一声呐喊之后。越过了他们刚刚构筑的堡垒,挥舞着手里的武器,疯狂地冲着天河郡兵杀去。
姬恒快马赶到的时候,正好是梅华带着二十余名刀手冲进骑兵丛中的时候,他的眼前除了飞舞的血雾,竟然一时之间,什么也看不清,唯一能看清的便是一片血红之中。那寒光倏起倏落,惨叫声此起彼伏。
那一刻,他手脚冰凉。
虽然贵为沙河城的主将,但姬恒却从来没有真正上过战场,天河郡是燕国的核心区域,都督蓟城也位于天河郡中,姬恒能够成为沙河的主将,不是因为他勇武过人,也不是因为他军略无双,而是因为他姓姬。虽然熟读兵书,练兵也头头是道,但真正的对敌对垒。决战于生死之间,于他却是人生之间的头一回。
这可不是演武场上的练兵。
沙河主将姬恒在这一刻,竟然被吓住了。
主将如此,麾下兵将亦是如此,天河郡兵,这些年来唯一参加过的一次战斗,便是与数郡兵力围攻当时的令孤家族控制下的琅琊郡城,但真正打硬仗的却是当初张守约的部队,最后破城。更是靠了张守约的五百亲卫老兵,天河郡兵们当年唯一做的。便是痛打落水狗以及在琅琊郡中劫掠,这也让他们在琅琊郡中声名狼藉。
征东军今天告诉了他们。什么是真正的战争,什么是逆水行舟,什么叫迎难而上。
控制城门洞子的第一连连长龙斌居然发现自己无事可做,营长梅华带着二十名刀手,以及三连四连一个集体冲锋,居然将刚刚迫过来的天河郡兵杀得连连倒退,不由得跃跃欲动。
第一连,是梅华第三营之中的精华,因为梅华出身亲卫营第一连,所以对这个编制是情有独锺,在杨大傻的麾下,他知道自己争不到第一营的名头,不管怎么说,在第一连的那些老人面前,他也是一个新嫩,但在自己的第三营中,他却将第一连是扎扎实实地按着亲卫营第一连的模式在炼着。
龙斌手痒痒了,但他也知道,自己守着城门洞子,可是重中之重。
“连长,天河郡兵不经打,咱们再不出击,可就捞不到汤水喝了,咱们是第一连呢,可不能干看着。”麾下一个排长凑了过来,小声道:“留一半人守城门洞子足够了,连长,让我带人上吧,梅营长哪里,等敌人一缓过神儿来,可就危险了,咱们不能给他们这个机会,搂草打兔子,蹬鼻子就要上脸,咱给他们重重一击,他们就完全乱了。”
龙斌摸着下巴,笑呵呵地道:“不错,你说得对,说得对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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