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了数年系统的教育和训练,但如何与这样一群浑身都沾满着血腥的大兵相处,他却是一点经验也没有。
他看得出来,这些人是想将他逼走。叶枫却坚定的不想走,有姐夫这根标杆立在之里,叶枫那怕是晚上躲在被窝里哭,第二天早上起来双眼红肿,却仍是坚定不移地站在这个岗位之上不挪窝。同时也想尽办法,想要缓解自己在连队的处境,真正掌握这支部队。
这些老兵虽然不知道叶枫是谁,这在东方野战集团军中是绝密,除了最上层的不超过十个人知道之外,谁都不知道叶枫的身份,但他们却能猜测到这肯定是高层的某个大人物的公了哥来渡金的。这些老兵很愤怒,他们是战士,不是保镖,如果大战一起,战士要向前,保镖却多半要向后,战士以杀敌为己任,他们却要以保护这位公子哥为己任,他们岂能容忍。
这种情况持续了一个月,直到叶重派出的十名叶家死士以各种身份加入到这支连队中来,叶枫的情况才有所缓解,他终于有了一支能够自己掌握的人手。
这十名叶氏死士不论是在个人战斗力还是在对战场上的认知方面,都比这支连队的绝大部分人要强,他们要保护小主人,而连队其它人要赶走叶枫,于是在水面下一连串的较量的殴斗之后,林枫终于站稳了脚跟。
在接下来的半年之中,叶枫开始了他的收服人心的壮举,他学会了与这些大头兵一起以乡野俚语破口大骂,一起端着海碗大口喝酒,哪怕醉得当场翻倒也绝不认输,小小年纪与一帮汉子头聚头一起谈论女人,虽然啥都不懂,经常被人讥笑为童子鸡却仍然乐此不疲,学会了在连队中用拳头来说话。
每当将一个个比他高出一头的大汉干翻在地,叶枫都会无比感谢姐夫高远与曹天赐,曹天赐教给他的近身格斗术在这种较量之中无往而不胜。
他第一次杀人是带队前去捕捉东胡人的哨探,锋利的刀刃刺破对面的那个大胡子东胡人,那凸起的双眼和喉咙中绝望的嘶吼以及喷溅的血液,让他当场呕吐,回来后还连续做了几天的恶梦。
他学会了在营里与其它连长破口大骂卷袖子蹬板凳地挣抢任务,因为这支连队战斗力超群而每每得手。有时争到了太过危险的任务而遭到最上层的直接插手干预时,他偷偷跑到孟冲那里撒泼,最终重新得手后得意在部下面前吹牛吹得口水四溅。
半年之后,这个桀骜不驯的连队,终于认可了他们的这位娃娃连长。
而叶枫在掌控了这支连队之后,也终于开始展现他另外的长处,那就是远超于一般连长的战场调控能力与眼光。
这得益于他在相府里所得到的系统教育以及叶重的教导,叶重虽然名声不显,但却是战场宿将,他对叶枫的教导不是照搬兵书,而是结合自己平生的无数场战事来具体分析,叶枫从中受益良多。
叶枫,从一开始的起点就要比一般人高得太多。
躺在灌木丛中的叶枫,仰望着天上的星星,正在心底咒骂着天上那一泫秋水,明月是文人骚客咏诗写文赞美的美景,却是他这种军人诅咒的对象。
现在的叶枫,皮厚肉糙,早已没有了初入军中的新嫩模样,更没有在相府时那些礼仪老师要求他永远保持的翩翩风度,完完全全就是一个粗野的兵哥哥。
他要拔掉这个寨子。
终于要大动了,可惜自己不是在主战场上,这让叶枫有些遗憾。姐夫走了,姐姐在年底要给自己添个小甥,自己也要当长辈了,得早点着手给小外甥准备礼物了。
前方簌簌草动,一个人影鬼魅般地出现在叶枫面前。
“连长,明岗暗哨都摸清楚了,什么时候动手?”来人是叶家死士之一,也是一名合格的杀手,在他的眼中,东胡人设置的明岗暗哨便如同在头上点了一盏明灯那样耀眼。
抬头恨恨地看了一眼天上的明月,叶枫呸的一声吐出了嘴里的草茎,“等这该死的月亮下去之后再说。”
全连两百人在叶枫的带领之下,便默默地趴伏在灌木丛中,任由蚊虫叮咬,露水湿身,宛如一块石头一般,一动也不动。直到天色将明,月亮落下去的时候,随着几声咕咕的鸟鸣之声,叶枫从灌木丛中一跃而起,猫着腰向着远处的寨子狂奔而去,在他身后,四个排分成四路纵队如同下山猛虎,扑向了他们的目标。(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