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不吃肉。一个鸡窝只要钻进一只黄鼠狼,早上起来,所有的鸡就都挂了,所以家里养鸡的都在鸡窝旁再养条狗。
不单单是猫,狗跟鼠类也是天敌。人们常说狗拿耗子多管闲事,恰恰说明狗有这本领和爱好。
黄鼠狼只剩下一条尾巴值钱,其他也是一无是处。**本不能吃,一股狐狸肉似的腥臊味,皮也做不了什么。长相跟它有几分相似的貂,那就不一样了。
同样是动物,个头也差不多,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
狼毫聁三六九等,东北黄鼠狼尾巴制成的狼毫为上品。
明朝时的东北称建州卫,还没有满洲这一说。东北每年给朝廷的贡品就有黄鼠狼的尾巴,当然进贡时必须整个进,不能把尾巴砍下来进贡。
既然是贡品,一般人当然无福消受,只有富贵人家才能买得起一只真正的狼毫笔。不过市面上到处充斥着各种狼毫,大多是用獾毛、兔毛治成的。
况且喜欢用的紫毫笔是野兔颈项上的硬毫,也不算便宜,但终究还是正宗货。他喜欢写隋唐小楷,隋唐时期,紫毫几乎就是唯一实用的毛笔。至于羊毫笔,只有到了清朝才出现,明朝时没有羊毫这一说。
况且拿起这管劣质的狼毫,上下左右目测,笔管也不够直,笔毫虽然还没化开,但捻动笔锋,已经看到许多杂毛。
他心里叹口气,也罢,给刚学写字的孩子用,估计几天就会弄坏,买好的也是浪费,等他们有了一定基础,再换好一些的毛笔吧,起码得用真正的紫毫啊。
他先在一张纸上调好笔锋,也试用一下墨,更要试试纸的渗透性。这是一个书家在创作前必须做的准备。
适应之后,他开始挥毫写字,如他先前已经无数遍背临一样,潇潇洒洒写出一篇千字文。
“哥,你怎么能写的这么好?跟印出来似的,不,比这上面印的还好看。”萧妮儿惊呆了,她不懂书法,但字好看不好看,不懂的也能看出来。
况且微微一笑说,字跟印出来似的,可不是夸奖,书法家讲究的是个性,字被人说成印刷品,简直就是讽刺了。
不过,萧妮儿有一点没说错,况且写的字的确比印出来的墨卷本好很多,毕竟这种大路货选用的就是很一般的拓印本,屡次在木版上拓印后,失真太严重了。
“咱们何必买这些,你干脆写上几十本就行了,不但省钱,还比这些印出来的好。”萧妮儿说道。
况且心看一眼萧妮儿,笑吟吟的,没开口。
“不,我说错了,该打。”萧妮儿在自己脸上轻轻打一下。
“你说错什么了?喂,别玩自虐啊。”况且怜惜地摸摸萧妮儿的面颊。
萧妮儿双眸微闭,一脸陶醉,同时娇躯微震,胸膛起伏不定。
“喂,你说错什么了?没错啊。”况且急忙撒手,这当口可不能玩火,那等于是**。
“哦,我是说这一本贴这么厚,抄录几十本,不要写到猴年马月?”
“字就是这么练出来的。只是这笔跟纸都太差了,明天让他们带点好一些的来,我抄录也等于是练习写字嘛。”况且很是得意。
千字文是一千个不同的汉字组成的文章,不仅绝无重复的字,而且上下连贯,文意畅通。
梁朝散骑常侍周兴嗣的这篇文章,可以说是文字学上的极限挑战,其后一千多年,再无人敢尝试此举,使得他独霸这一领域。
据说周兴嗣当年立志要做这件事后,尝试了多年都未能实现,后来在一个夜里,忽然灵感迸,有如天助,一口气写出了千字文。
等到早上时,他才现自己一夜间头雪白,容颜衰老。但他并不后悔,能做到这等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事,纵然马上死去也值了。
战国时的奇人伍子胥,也是一夜间白头。不过,伍子胥那是愁的,周兴嗣却是耗尽了心血,所以伍子胥过后还能活很多年,周公却是几年后就寿尽辞世了。这也是所谓的命定。
况且暗暗叹道:所有创造都会付出代价,但也因此造福后人。
况且每次看到这篇千字文,都会想到这个典故,如同面对一座不朽的丰碑,心头激荡,不由得在心中暗暗膜拜。
此刻,他再次陷入神思之中。
萧妮儿推了推他,说道:“哥,你怎么了,我看你怎么有点犯傻了呀?”
“没有没有,我是在琢磨这千字文的奥妙。”况且头都不抬,依旧没有恢复原先的神态。
萧妮儿只好撅起嘴站到一边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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