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 司念心头滴血地想,亏你还是编剧,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
好在那个制片人也像是想到什么,立刻埋头吃东西,一帮人真的像吃着极品美食。除了吃东西和喝水的声音,再没有任何声响。
程晨为了方便谈剧本,带司念一起去了沈哲家。
沈哲正在和经纪人打电话,给他们开了门后,只对司念说了句“你好”,就转身走回进了厨房。留下司念发懵,程晨倒是轻车熟路打开鞋柜,给自己和司念拿了两双拖鞋。
她跟着程晨走进去,扫了眼厨房,发现……沈哲在亲自烧饭。
沈哲自从出道,80%都是古装剧。
虽然没合作过,但他在司念脑中已固定成型,绝对是长发飘飘的古装美男。此时古装美男就穿着一身运动服,站在炉子前,边熟练地炒菜边头也不回地说:“坐啊,自己随便坐,我知道司念来,特地下厨做饭。”
司念愣了下,回头看程晨。
后者就根没听见一样,坐在沙发上,示意司念过去。
沈哲一看就是做饭高手,半小时搞定七道菜。
到最后端上辣子鸡丁,古装美男才笑著坐下:“司念,我想见你很久了,招呼不周,别介意。我不太方便出去买菜,助理买回来的又都是不擅长的……”他继续说着,可是由于第一句话震撼太大,司念有些脑子跟不上。
下意识,又去看程晨。
程晨正在倒饮料:“他做饭还可以,以前合租房子时候,经常会吃他做的菜。”
“我喝啤酒,”沈哲笑著接话,“什么叫还可以,你每次喝醉酒,不都是我给你熬粥?每次还都要不同口味你才吃。”
司念听得想笑,要不是知道程晨性取向是男女配,还以为这两个是恋恋情深呢。
啪啪两声,程晨利索打开两听啤酒,推给他一罐。
司念看他们这么熟,也不好再推辞:“我一直写古装的,可惜总没机会和你合作。”
沈哲喝了口啤酒,示意她吃菜:“吃饭不谈工作,”他说完,笑眯眯看了司念足足三秒,才继续道,“你当初为什么甩了程导啊?我一直不明白,这种十全好男人,怎么也有人肯狠心抛弃。”
……
……
司念觉得自己要哭了,转头,看向那个被甩的受害者。
她终于彻底明白,为什么在自己提到沈哲时,程晨犹豫了那么久。
程晨咳嗽了声:“够了啊。”
沈哲哈哈一笑,轻易把话题转开,笑著说起和程晨的初识。那时候他和程晨都还是学生,在酒吧里也不认识彼此,就看着对方极其不顺眼……“我当时也不说话,他喝一罐,我就喝一罐,后来喝到快不省人事了,忽然觉得很畅快,就在卧倒前一刻拉住他的手,抢过手机,给自己拨了个电话。”
他的人生,自高中毕业后,对自己来说始终是空白的。
司念听得津津有味,到这个片段时候,又禁不住暗叹了句,太腐了……“后来我酒醒就忘了联系他,直到租房的室友毕业了,才想起他这么个人,好像挺适合做我室友的,”沈哲给司念盛了满满一碗赤豆饭,“他问我‘我为什么要和你租’,我就说‘我会做饭’,然后两个人一拍即合,住了三年。”
司念点头,低头吃了口饭。
然后,就听见沈哲的声音问:“你们什么时候和好的?”
一口饭就呛在了喉咙里,司念抑不住一阵猛咳,眼泪都出来了。
好在程晨及时威慑了沈哲,几个人吃完饭,拥有无数粉丝的沈哲就被扔在那儿,自己收拾桌子。到彻底弄干净,才一本正经拿起剧本大纲开始看,司念看他刚才开玩笑挺乐呵的,现在再看他的表情,才终于找回些沈哲在屏幕上的感觉。
过了会儿,沈哲才看了眼程晨:“人物是你定的吧?你怎么就喜欢青梅竹马?”
司念无言,低头看杯子里的茶叶。
“权倾天下,富可敌国,坏的惨剧人寰,帅的人身共愤,最后还落个客死异乡,只为成全青梅竹马?”沈哲彻底乐了,“程晨,好兄弟啊,这种必红的角色终于想到我了?”
程晨看了眼司念:“是编剧一定要用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