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比如,本来我准备在林初晨二十岁生日那天和她结婚。于是特地订好了餐厅,以及买了9999朵玫瑰,让人在锦江国际的客厅摆成心形。
可是,她却在十九岁的尾巴上仓促地与我分离。
那段时间,我忙得头昏脑涨。她一走,我变得更加六神无主。长期处于缺氧状态的大脑只指使我将订好的餐厅退掉,却忘记了早已买好的玫瑰花。
于是,在12月27号晚上,我一身疲倦地回到锦江国际的时候,看到的是这样的场景客厅里灯光柔和,一朵朵娇艳欲滴的玫瑰摆成了大大的心形,那魅惑的红色和迷醉的芳香,让我一阵恍惚。
她回来了?
我连鞋也没换,急匆匆走进屋子里,一个房间一个房间寻找那个想念已久的身影。
“林初晨。初晨。”我喊她的名字,却没有人回应。
等我找了一圈,失魂落魄地重新回到客厅时,突然想起,这些玫瑰,是我自己订的。
我真是蠢。真是蠢到一种境界了。我扶着额摇摇头,笑我自己。
我要被她逼疯了,如果她再不回来,我真不敢保证我会不会彻底疯掉。
我好像一个溺水的人,拉住她的手回到岸边,她却一个转身,将我毫不留情地重新推进水里。这种感觉,真是难受至极。
还记得第一次和她见面的前一晚,我梦见梁老师。我对他说,老师,我又失去了一样东西。
那时候我还没有和她见面,不认识她,也不了解她。我以为我的婚姻,会和所有强迫我做的事一样,我将厌恶,却又无可奈何地承受着。
梁老师在梦里意味深长地反问我:你怎么知道是失去,而不是得到呢?
事实证明,我确实是“得到”了。可是得到过后再失去的滋味,是更加撕心裂肺的痛苦。就好比吃过甜的再吃苦的,会觉得格外苦些。我宁愿从没得到过。
遇见她之前,我是一具骷髅,没有血肉没有心,长辈让我做什么,我白骨森森的躯壳便做什么。遇见她之后,我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七情六欲喜怒哀乐,一夜之前全回到了我身上。她走以后,我又变成了行尸走肉,有着人的外形,却丧失了生动的灵魂。
她是唯一。是唯一懂我的人,是唯一能拯救我这一生的孤独的人,是唯一让我觉得我是正常的人。
我没有办法忘记她。不是不想,而是不敢。忘记,代表着我不仅要彻底遗忘她对我的伤害,同时也要遗忘我和她之间曾经有过的幸福时光。忘掉了曾经的幸福,我的生活就真的不再有快乐可言了。
所以,我一边忍受着剜心的疼痛,一边沉浸在过去的美好里,病态地享受着这矛盾的感觉带给我的双重折磨,像个精神病患者一样在这世上苟延残喘着。
她真是残忍。造就了我满身的伤痕,然后潇洒地远走异国他乡。
我仍然停留在原地。每天上班,下班,开会,应酬。做着与原来一样的事,心境却与原来截然不同。
我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回来。五年,十年,或者,永远都不会回来,我不敢想。如果她不回来,我要怎么办才好。
没有她,我也能活下去。只是这种活法,和死亡并无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