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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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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出一招绝妙好计用机车与牠跑。

    沿着黝黑的柏油路往山上骑去,一直到达山脊的陵线后,便可以俯瞰望见整片平原的风景。

    不论晴天、阴天或是雨天,都有其独特的美感。最有诗意的就属清晨起雾时,而最今人流连忘返的则是夜晚灯火点点时的美丽夜景。

    差点忘了,日出也是很美的,不论是在河边或山上。

    如果熬夜熬过了头,在凌晨时分见晨曦明朗,该是个看日出的好日子。这时,只要由我的冲动因子蹦的一声跳出来说“好!看日出去。”那黑皮自当是那独一无二的跟班,无论到河边或到山上都得去。别误会,牠可是高兴得很呢!到了河边,第一步得先选蚌好位子,跳上最靠近河中央的防波石,找一个最舒服的姿势,侧躺着或仰着身将双脚悬在河面上荡来荡去都随便自己,但一切都得赶在日出前的钱分钟内迅速完成,然后就可以佣懒的等着日出了。

    那黑皮呢?随便牠啦!这时候还管那么多干嘛?

    太阳升起时,光芒映在河面,由初时的一条金带渐渐亮成一整片河面的金光闪闪,总要到已经无法再用眼睛正视太阳时,一只狗和一个人才舍得回家。

    在山上看日出,一定会有晓霭,所以太阳总出其不意地从半空中突然“咚”的一声跳出来。请原谅虫我的不浪漫,但我真的觉得那红澄澄的太阳简直就像极了月饼馅中的咸鸭蛋。

    无论如何,我相信日出总是美的。

    我也喜欢躺在山壁上,正着看、歪着看都行,看天看云、看出看树,听鸟叫,而山壁旁就是马路,所以也听车辆呼啸而过的声音。

    有时候因为自己躺的地方太过显眼,不免引来许多驾驶者的侧目,不过虫我任性惯了,倒也不以为意,仍旧乐在其中。

    但最辛苦的其实是黑皮。因为我是用机车骑上山,而牠则是用四只脚跑上去,所以有时候训练得太过火,牠厚实的脚掌经不起百般折磨,往往磨破了皮。

    然后虫我一定是边被爸爸妈妈指责虐待小动物,边用优碘替黑皮疗伤。

    但是,黑皮,对不起,为了身为一个主人的虚荣心,我还是会继续训练你!

    写到这里,相信各位也都发现了,之前写的序全都与这本书无关。

    因为我不知道该如何写一本书的序。

    我觉得我想说的都在故事里了,所以序该写些什么?我真的不清楚。

    但是没关系,不满意这篇不像序文的人,请尽量来信责骂虫我,虫我一定当作耳边风听过就算,发誓绝不记恨。

    不过,我想我必须郑重感谢三个存在现实生活中的人巴克博士、董枝明教授以及絮青。

    “巴克博士”及“董枝明教授”虽然你们不认识我,但我早已久仰你们在古生物学界的地位以及贡献,所以实在忍不住将你们的名字用在我的故事里,特此致谢。

    而“絮青”虽然我将你改了姓,甚至你其实不喜欢我帮你改的姓,但你仍然宽宏大量,愿意让我使用你的名字,实在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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