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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早春之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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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天来了,天气转暖了,小草返青了,树木发芽了,花朵也绽放了。

    这是记忆中我人生第一篇作文的开头。

    ——沈安若的blog

    天气渐渐转暖,树木抽出新绿的嫩芽,枝头一夜间会突然绽放出花朵。

    沈安若的行情突然变得非常好,周五的早晨,她的桌子上堆了鲜花。其实常常有人送她花,谁让单身女人是非多。但这日格外夸张,都是因为昨天的庆祝晚会。

    昨天的三周年庆祝晚会在山庄里的礼堂举行,也留了很多的位子给客人。节目很热闹,后来她们这群大龄女青年穿了七彩的长裙上场跳那排练了整整一周的吉普赛舞蹈,台下某个区域里,一群男士全拿出来小孩子们玩的小号跟小锣,又吹又敲,拼命折腾,还在结束时大叫:孙经理,你真棒!沈助理,我爱你!诸如此类,闹得全场笑得不行。她们定睛看,原来是林虎聪手下的那群工程部的年轻小伙子们。

    接下来的环节,一位前阵子见义勇为而受伤的小保安受到了表彰,张总跟李副总两人为他颁奖,主持人问他今年最大的心愿是什么。小伙子没见惯人多的大场面,磕磕绊绊地表了半天的决心。又问他今天有没有遗憾,这口才甚差的小子突然就灵光起来,说:“我最希望美丽的沈助理亲自为我颁奖。”

    她跳舞的衣服都没来得及换下,就被请回了台上,还在一堆教唆与起哄下拥抱了那个还没发育完全的半大孩子。台上的灯光太刺眼,她看不清台下,只听得到台下的哄笑声,心里苦笑一百声,然后保持着优雅得体的微笑弧度。这还不算,那外表仁厚其实是个老痞子的李副总接过话筒认真地对台下说:“我们美丽的沈助理现在是单身,有意向的各位快快排队领号等候考察。”沈安若觉得自己那一刻努力扬着的嘴角都要抽筋了,她就是那一不小心便抢了风头的娱乐人物。

    这就是她桌上堆满了鲜花的原因,有了署了名,有的没署名,有花束、花篮甚至还有一盆开得甚好的没有失根的兰花,这年头爱凑热闹以及爱玩恶作剧的人还真够多。后来有人送了一枝刚从树上折下来的桃花,惹得会议厅的孙经理朝她大笑:“安若,春天到了,桃花开了,你这桃花运来得也太旺了。”

    “爱丽姐,桃花运偶尔来一次半次是调剂,多了那完全是劫难。”

    真是晕死她,下回有机会喝酒,她非要把李副总灌醉不可。

    桌上的鲜花里有一大捧最令她不安,插得异常的精致,三枝向日葵与十九枝黄玫瑰,卡片上没有字,只有亲笔签上的姓名缩写,t。s,不会有太多人知道,那是华奥施董事长的笔迹。后来查一下,向日葵的花语是爱慕,而黄玫瑰的花语则是道歉,她稍稍松口气。

    庆祝活动一共有两天,除了他们自娱自乐的晚会与各种优惠活动,第二晚还有一场答谢宴,在豪华的宴会厅里,请到无数的贵宾,皆是重要客户。

    她穿一字领的黑色半礼服,只戴了一枚小巧雅致的钻石戒指,重新化了妆,不算浓。那时她的头发已经长了许多,可以别到耳朵后面。这样的装扮不会特别招眼,也不会落俗,刚刚好。

    在走廊上看见张总,笑眯眯地跟她说:“你这身衣服,还有你现在这么瘦,倒是很像那部电影蒂凡尼的早餐里的人,再抱上一只猫,就更像了。”

    “别提猫,张总,上次您家那只猫快把我吓死。不过我的戒指可正好是蒂凡尼。”沈安若与张总开惯了玩笑。

    “没爱心的物质女郎,整天换戒指有什么用?快去找个男人交往看看。你一个人整天这么晃来晃去,我看着烦死了。对了,你阿姨让你下周到我家去吃饭。”

    唉,又来了,准定又是有所谓年轻的精英分子做主菜的鸿门宴,她都快成职业三陪了。恰好张总的手机响了,沈安若借机溜走。

    宴会上遇见很多的熟人。有她以前的顶头上司,一直待她关爱有加的正洋的倪董,见到她笑容祥和亲切和善一如既往,她有些感慨也有些惭愧,唯有敬酒。还有送了她整整一周鲜花的孙老板,那天她帮了他一个小忙,结果被他天天邀请共餐,被婉拒了几回后又开始天天送鲜花,以至于孙爱丽感慨地说,冬眠结束了,男人都饥饿了,笑得她肚子痛。孙老板很年轻,白手起家做了一份不小的事业,撇开缠人这个坏毛病,她其实很敬重他。沈安若费了很大的劲儿才可以保持着优雅得体的微笑与仪态甩脱孙老板,然后就见到在不远处的角落里,程少臣正与她们华奥的施董事长站在一起,正望向她的方向,想必将她刚才甩人的样子都看在眼里了。那两人皆有一副淡然的气质,外形潇洒举止优雅,连身高都很相仿,倒真是绝配,沈安若在脑里冒出一个不纯洁的恶搞念头。

    她的大老板正看着她,沈安若不敢装清高,硬着头皮款款地走过去,现出一点点合宜的笑意:“施董。”脑子里飞快地转了几转,终于还是转向程少臣:“您好,程董。”

    “哦,那么不用我介绍了。”施董事长温文尔雅地笑,令她看不透。恰有侍者走过,他取下两杯红酒,正要去拿第三杯,程少臣却顺便取了一杯果汁,见施董笑着睨他,轻扬一下嘴角:“胃溃疡又犯了。”

    “敬女士的时候,怎么可以这样无趣。”施董将另一杯酒交到沈安若手里“敬美丽的沈助理,谢谢你又替华奥接一笔生意。刚才东元的刘少东来诉苦。”

    那个油舌刘少爷,刚才逗着沈安若连喝三杯酒,根本就是道貌岸然地公然调戏,所以后来沈安若抓住他的语病也陷了他一下。反正酒场上热热闹闹,谁也不可翻脸。

    “施董,我不过尽职责而已。”她将那杯酒一干而尽。施董也干掉,只有程少臣轻轻抿了他的果汁一口,似笑非笑地看着她,目光难测。

    这样的场面真是累极,她记得以前陪程少臣参加时,总会尽可能躲在角落里,谁都不搭腔,但如今她却逃不掉,眼前的面孔走马灯一般换了又换,她赔笑陪聊陪酒,所谓的三陪。

    后来她瞥见程少臣到了倪董身边,替他去取吃的,神情恢复成他在长辈面前一如既往的温顺乖巧,不复刚才的犀利模样,再后来就又不见影子,他比她还讨厌这样的场合,她想他是终于忍不住离开了。

    沈安若觉得脚痛得厉害,而脸上肌肉都笑得有几分僵,正想出去吹吹风,却意外地被一个温柔的声音拦住:“沈小姐,方便吗?”

    她回头看,认出眼前的这位夫人是董事长夫人施太太,她曾见过她的照片,在施董的办公桌上。她并不比她年长太多,但是白皙圆润,有一种浑然天成的从容。

    施夫人只是拖着她拉一些家常,没什么重点,多半是她在不动声色地发问,诸如沈安若喜欢哪部电影哪个作家哪个牌子的香水以及最想去哪个城市旅游,倒像是认识她许久,还亲切地拉住她的手,其实她们不过是第一回见面。沈安若被她那优雅从容的笑刺到心脏都发凉,亏得她与施董没什么,都在这边禁不住地心虚。终于这位夫人也走了,宴会已经接近了尾声,她沿着墙边溜了出去,绕过几重走廊,转到宴会厅背面的憩园里。水中的鸭子都睡着了,不再作怪,空气里弥漫着玉兰与丁香的香甜气息,有点暧昧,池塘的另一面有一对小情侣在卿卿我我。气温还凉,所以人不多,而她所在的位置更不会有人。算不上很隐蔽的地方,光线也不坏,但是因为几株长得太好的丁香树挡住了一段路,又要绕过一座假山,要到这边来不太容易。石质的凳子每天有人来清理三回,沈安若放心地坐下,将鞋子踢到一边,把脚搭到另一只石凳的边缘,揉一揉已经有点肿的脚踝。这里是个好位置,能够看得见大厅那边的灯火通明霓裳艳影,却将喧哗与吵闹都隔在了一墙之内。以前在这种场合里被郁闷到时,她便会溜出来半小时,呼吸一下新鲜空气,调整一下情绪,想象一下大厅不过是摄影棚,在外面如观众般观望一番,再回去,酒意也散了,精神又饱满了,可以信心十足地投入另一场戏。

    突然手机响起来,她自己吓一跳,也惊散了那一对鸳鸯,小两口似乎有些懊恼地换地方了。

    她看一眼手机,是施董打来的,想了想,在五秒钟内接了起来。

    “没事吧?突然见不到你。”

    “没关系,出来醒醒酒。”

    “要紧吗?找个服务员帮你?”

    “不用,谢谢。”

    她不能确认这园子里没有其他人,所以不可以将对方的名字身份喊出来,但施董想来并不领情。

    “小沈,刚才我太太没有跟你说不合宜的话吧?”

    “怎么会?”

    “抱歉,给你困扰。”

    “没有。其实我不记得您曾经对我说过什么。”

    沈安若盯着水边的那大簇丁香花。刚才施夫人状似不经意地提及到了七年之痒,直直望进沈安若的眼睛,跟她说,他们已是结婚的第七年。沈安若也看她,表情更坦然:“施董非常爱您。”

    “我知道。”那位夫人柔和地笑了。

    真好笑不是吗,所谓幸福,是需要别人来认定的。她想起一些东西,自己笑一笑,又忍不住叹口气,却听到有人轻轻咳了一声。

    多么坦荡的君子行径,他本来可以把她吓得再厉害一些。沈安若抬着头看一眼站在她几米外的程少臣,他掏出一支烟,点上,转头看她。

    “你为什么跟踪我?还有,这里不许吸烟。”

    “我来得比你早,你脱鞋子时我就在这儿了。”程少臣慢慢踱过来,懒散地倚着那张石桌“你不怕有坏人?”

    “这里至少有三个监视器。”沈安若又指指他的烟。

    程少臣不动声色地又吸了一口,悠闲自得:“不听劝阻的吸烟者你们打算怎么处理?”

    “一支烟罚款二百五,然后找保安把人请出去。”其实这儿并没有贴禁烟令的标签,不知道程少臣会不会被她唬住。

    程少臣笑了笑,数出三张百元钞票放到她脚边:“你等我抽完烟再找保安来吧。”

    “我没钱找,并且我们不收小费。”

    程少臣又放上两张:“那我一会儿再抽一支。”

    她都被他气笑了:“你这么有钱,干吗不多做善事。去盖希望小学好了。”

    “你怎么知道我没盖过?”

    切,真是无语。沈安若沉默。

    但程少臣很快打破了沉默:“你昨天晚上真是风光。”他似乎是笑了。

    “你也在?”怎么可能?他从来不做这样无聊的事。沈安若几乎要从石凳下掉下来。

    “我有个朋友,是你们的客人,昨天拍了一段视频传给我看。”

    多么无聊的客人啊,沈安若又在心里叹气。

    程少臣并没去点第二支烟,第一支也抽了几口就掐熄了,走了很远将烟蒂丢进垃圾桶里。

    沈安若意识到自己的姿态不雅观,又重新将鞋子穿上了,见他已经回来,站在一米之外,微微抿着唇,低头看她的脚与高跟鞋,又顺着向上看向她的腿,表情有点怪。

    她极少穿裙子,而今天这裙子,坐下就显得有些短。沈安若还记得他最讨厌自己穿黑色。这一点令她今天很得意。

    换作别人这样看,她会很恼,不过程少臣这样瞥她时,她倒无所谓,他眼神里一向什么情绪都有,但是从没有猥亵,这点她可以确定。

    果然程少臣看了她的腿几秒钟后,不咸不淡地问了一句:“你难道不冷?”

    夜风有点凉,她的裙子又短。刚才匆匆地从闷热的屋里出来,心里很烦,凉风正好令她冷静,现在倒真的觉得冷,腿上都冒出一颗颗小疙瘩。

    沈安若站起来,端庄地整了整自己的裙子:“谢谢你提醒,我要进去了,再见。”她扭头就走,才不看身后程少臣是什么表情。

    她按原路返回。穿近三寸的高跟鞋爬假山是很危险的事情,她小心地踩上很高的一处台阶,正打算下去时,从后面被人轻轻地托住了胳膊,原来他一直在她身后,脚步轻得跟鬼一样,她都没发现。有他扶着,沈安若很顺利地到了平地,回头看他一眼,程少臣背着光,面孔隐在夜色里,只能看清他清俊的轮廓。他突然向她伸出手,摸向她的手发,沈安若急退一步,都忘记自己的鞋跟极高,而这里是圆石砌成的小路,差点摔倒,被他一把拉住,终于还是拂向她的头发,用手轻轻梳了一下便松开,原来他只是要拂去刚才落到她头发上的丁香花瓣。

    离灯火通明的大厅已经那样近,如果有人向外看,会发现这边有一对男女形迹可疑。沈安若觉得尴尬,匆匆离开,等她进了大厅回头时,程少臣已经不见踪影。

    她定了定神,回去继续用心扮演她的角色。有熟稔的客人要离席,她含笑一直送出很远,再回去时,便见着一个小小的孩子蹲在正厅前的喷泉边上专注地玩水,那水不浅,大理石台面又滑,保安去抱了他下来,刚放下地,他又立即冲过去,连她都看到紧张。走近了看,那小男孩三四岁模样,金发碧眼,唇红齿白,长得像一只sd娃娃,竟是国际友人。

    “谁家的孩子?”

    保安摇头。

    她蹲下,试着用英文与那孩子交流。男孩只盯着她看,嘴巴闭得紧紧。

    她缺乏与儿童打交道的经验,费了半天时间,一个字也没问出来,那孩子大约不懂英文,只朝她天使般地笑,长得可真漂亮,可惜是只小小闷葫芦。

    大概是里面客人带来的孩子,她一时也想不起都有谁,于是找服务生牵了男孩的手进大厅去找,小男孩一一摇头,憋着嘴,很不耐烦的样子,后来回到她身边,突然对她说:“tommy”原来这是他的名字。

    工作人员去查住宿登记里是否有叫tommy的男孩子,未果,沈安若有些头痛,她有点累,但不放心把这孩子随便交给谁。而那孩子跟她渐熟,竟开始与她说话。亏得她平时外国电影看得多,没学会几门外语,发音却辨得出,这孩子说的是德语。她突然想到今日的来宾里其实有人能够帮上忙,早知要利用他,刚才倒不该对他无礼。

    服务生没找到人,于是她拨了电话给他。他那样讨厌这种场合,自己又没给他好气,估计早已离开,她不是很抱希望,但五分钟后,程少臣真的回来了,原来他没走。

    她不得不服气,有些人天生有孩子缘。那个跟着她十五分钟后才肯说第一个词的小闷骚男,对程少臣十分友好热情,起初面对他们那戒备的眼神完全不见,一会儿就主动偎进他怀里,乖巧至极,还搂了他的脖子跟他说悄悄话,又不时回头张望她。程少臣对小孩子一向耐心,眼神温柔笑容灿烂,与他平时的样子太不一样。他一向是慢热的人,但是与小孩子相处极好。以前她每次见他与小孩子相处,邻居的孩子,朋友的孩子,也都会产生一种就如此刻一般很难描述的感觉。

    后来程少臣拨了电话,大概是tommy小朋友的父母。

    “联系上这孩子的长辈了吗?”

    “嗯。”“他们怎么会把一个孩子自己留在这里?”

    程少臣没回答,直接说:“tommy要去找他的爸爸,我顺路,可以送他去。”

    “已经麻烦你很久了。把地址留下就好,饭店会送他回去。”

    程少臣皮笑肉不笑地看着她,直看得沈安若心虚,但仍坚持华奥必须对这个小孩子负责到底,应该是他们送他回父母身边。她观察了一秒钟程少臣的表情,觉得这一回他是铁了心地跟她拧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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