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如同河水一般的流向前去的,只要有汁液,树木必会生长;只要泉源不涸,河水必会长流;当流水碰到石壁时,它自会转弯;当它流到一片可爱的低谷时,它必会暂时停留一下子;当它流到一个深的山池时,它必会觉得满足,而就停在那里;当它流过急湍时,它必会迅速前行。如此,它无需用力,也无需预定目标,自能必然有一天流到海中。世上并没有人人必读的书,但有必须在某一时间,必须在某一地点,必须在某种环境之中,必须在某一时代方可以读的书。我颇以为读书也和婚姻相同,是由姻缘或命运所决定。世上即使有人人必读的书如圣经,但读它必应有一定的时期。当一个人的思想和经验尚没有达到可读一本名著的相当时期时,他即使勉强去读,也必觉得其味甚劣。孔子说,五十读易。他的意思就是说,四十五岁时还不能读。一个人没有到识力成熟的时候,绝不能领略论语中孔子话语中淡淡的滋味,和他的已成熟的智慧。
再者,一个人在不同的时候读同一部书,可以得到不同的滋味。例如我们在和一位作家谈过一次后或看见过他的面目后,再去读他的著作,必会觉到更多的领略。又如在和一位作家反目之后,再去读他的著作,也会得到另一a种的滋味。一个人在四十岁时读易经所得的滋味,必和在五十岁人生阅历更丰富时读它所得的滋味不同。所以将一本书重读一遍,也是有益的。并也可以从而得到新的乐趣。我在学校时教师命读westwardho和henryes摸nd两书,那时我已能领略westwardho的滋味,但对于henryes摸nd则觉得很是乏味,直到后来回想到的时候,方觉得它也是很有滋味的,不过当时未能为我领略罢了。
所以读书是一件涉及两方面的事情:一在作者,一在读者。作者固然对读者做了不少的贡献,但读者也能藉着他自己的悟性和经验,从书中悟会出同量的收获。宋代某大儒在提到论语时说,读论语的人很多很多。有些人读了之后,一无所得。有些人对其中某一两句略感兴趣,但有些人则会在读了之后,手舞足蹈起来。
我以为一个人能发现他所爱好的作家,实在是他的智力进展里边一件最重要的事情。世上原有所谓性情相近这件事,所以一个人必须从古今中外的作家去找寻和自己的性情相近的人。一个人惟有藉着这个方法,才能从读书中获得益处。他必须不受拘束地去找寻自己的先生。一个人所最喜爱的作家是谁?这句问话,没有人能回答,即在本人也未必能答出来。这好似一见钟情,一个读者不能由旁人指点着去爱好这个或那个作家。但他一旦遇到他所爱好的作家时,他的天性必会立刻使他知道的。这类忽然寻到所爱好的作家的例子甚多。世上常有古今异代相距千百年的学者,因思想和感觉的相同,竟会在书页上会面时完全融洽和谐,如面对着自己的肖像一般。在中国语文中,我们称这种精神的融洽为“灵魂的转世”例如苏东坡乃是庄周或陶渊明转世,袁中郎乃是苏东坡转世之类。苏东坡曾说,当他初次读庄子时,他觉得他幼时的思想和见地正和这书中所论者完全相同。当袁中郎于某夜偶然抽到一本诗集而发现一位同时代的不出名作家徐文长时,他会不知不觉地从床上跳起来,叫起他的朋友,两人共读共叫,甚至童仆都被惊醒。乔治伊里沃(georgeeliot)描摹他的第一次读卢梭,称之为一次触电。尼采(nietzsche)于初读叔本华(schopenhauer)时也有同样的感觉。但叔本华是一位乖戾的先生,而尼采则是一个暴躁的学生,无怪后来这学生就背叛他的先生了。
只有这种读书法,这种自己去找寻所喜爱的作家,方是对读者有益的。这犹如一个人和一个女子一见生情,一切必都美满。他会觉得她的身材高矮正合度,相貌恰到好处,头发的颜色正深浅合度,说话的声音恰高低合度,谈吐和思想也都一切合度。这青年不必经教师的教导,而自会去爱她。读书也是如此,他自会觉得某一个作家恰称自己的爱好。他会觉得这作家的笔法、心胸、见地、思态都是合式的。于是他对这作家的著作即能字字领略,句句理会。并因为两人之间有一种精神上的融洽,所以一切都能融会贯通。他巳中了那作家的魔术,他也愿意中这魔术。不久之后,他的音容笑貌也会变得和那作家的音容笑貌一模一样了。如此,他实已沉浸在深切爱好那作家之中,而能从这类书籍里边得到滋养他的灵魂的资料。不过数年之后,这魔法会渐渐退去,他对这个爱人会渐渐觉得有些厌倦。于是他便会去找寻新的文字爱人,等到他有过三四个这类爱人,把他们的作品完全吞吸之后,他自己便也成为一位作家了。世上有许多读者从来不会和作家相爱,这正如世上有许多男女虽到处调情,但始终不会和某一个人发生切近的关系,他们能读一切的作品,但结果终是毫无所得。
如此的读书艺术的概念,显然把以读书为一种责任或义务的概念压了下去。在中国,我们常听到勉人“苦读”的话头。从前有一个勤苦的读书人在夜里读书时,每以锥刺股,使他不致睡去。还有一个读书人在夜里读书时,命一个女婢在旁边以便在他睡去时惊醒他,这种读法大没意思了。一个人在读书的时候,正当那古代的聪明作家对他说话时而忽然睡去,他应当立刻上床去安睡。用锥刺股或用婢叫醒,无论做到什么程度,绝不能使他得到什么益处。这种人已完全丧失了读书快乐的感觉。凡是有所成就的读书人绝不懂什么叫做“勤研”或“苦读”他们只知道爱好一本书,而不知其然的读下去。
这个问题解决之后,读书的时间和地点问题也同时得到了答案,即读书用不着相当的地点和时间。一个人觉得想读书时,随时随地可读。一个人倘懂得读书的事受,即不论在学校里边或学校外边都可以读,即在学校里边也不致妨碍他的兴趣。曾国藩在家书中答复他的弟弟想到京师读书以求深造时说:
苟能发奋自立,则家塾可读书;即旷野之地,热闹之场,亦可读书;负薪牧承皆可读书。苟不能发奋自立,则家塾不宜读书;即清净之乡,神仙之境皆不能读书。
有些人在将要读书时常想起许多的借口。刚要开始读时,他会憎厌房里太冷,或椅子太硬,或亮光太烈,而说不能读,还有些作家每每憎厌蚊子太多或纸张太劣,或街上太闹,而说无从写作。宋代大儒欧阳修自承最佳的写作时候乃是“三上”:即枕上、马上和厕上。清代学者顾千里当夏天时,常“裸而读经”即以此得名。反之,一个人如若不愿意读书,则一年四季之中也自有不能读书的理由:
“春天不是读书天,夏日炎炎正好眠,秋去冬来真迅速,收拾书包过新年。”
那么究竟怎样才算是真正的读书艺术呢?简单的答语就是:随手拿过一本书,想读时,便读一下子。如想真正得到享受,读书必须出于完全自动。一个人尽可以拿一本离骚或一本奥玛迦(omarkhayyam),一手挽着爱人,同到河边去读。如若那时天空中有美丽的云霞,他尽可以放下手中的书,抬头赏玩。也可以一面看,一面读,中间吸一斗烟,或喝一杯茶,更可以增添他的乐趣。或如在冬天的雪夜,一个人坐在火炉的旁边,炉上壶水轻沸,手边放着烟袋烟斗,他尽可以搬过十余本关于哲学、经济、诗文、传记的书籍堆在身边的椅子上,以闲适的态度,随手拿过一本来翻阅。如觉得合意时,便可读下去,否则便可换一本。金圣叹以为在雪夜里关紧了门读一本禁书乃是人生至乐之一。陈眉公描写读书之时说,古人都称书籍画幅为“柔篇”所以最适宜的阅读方式就是须出于写意。这种心境使人养成随事忍耐的性情。所以他又说,真正善于读书的人,对于书中的错字绝不计较,正如善于旅行的人对于上山时一段崎岖不平的路径,或如出门观看雪景的人对于一座破桥,或如隐居乡间的人对于乡下的粗人,或如一心赏花的人对于味道不好的酒一般,都是不加计较的。
中国最伟大的女诗人李清照的自传中,有一段极尽描写读书之乐之能事。她和她的丈夫在领到国子监的膏火银时,常跑到庙集去,在旧书和古玩摊上翻阅残书简篇和金石铭文。遇到爱好的,即买下来。归途之中,必再买些水果,回到家后一面切果,一面赏玩新买来的碑拓。或一面品茶,一面校对各版的异同。她在所著金石录后跋中,有一段自述说:
余性偶强记,每饭罢,坐归来堂,烹一茶指堆积书史言:某事在某书某卷,第几页,第几行,以中否角胜负,为饮茶先后。中即举杯大笑,至茶倾覆怀中,反不得饮而起,甘心老是乡矣。故虽处忧患困穷,而志不屈——收书既成,于是几案罗列,枕籍会意,心谋目往神授,其乐在声色犬马之上。
这一段自述文,是她老年时丈夫已经故世后所写的。这时正当金人进扰中原,华北遍地烽烟,她也无日不在流离逃难之中。
写作的艺术
写作的艺术,其范围的广泛,远过于写作的技巧。实在说起来,凡是期望成为作家的初学者,都应该叫他们先把写作的技巧完全擞开,暂时不必顾及这些小节,专在心灵上用功夫,发展出一种真实的文学个性,去做他的写作基础。这个方法应该对他很有益处。基础已经打好,真实的文学个性已经培养成功时,笔法自然而然会产生,一切技巧也自然而然的跟着纯熟。只要他的立意精譬,文法上略有不妥之处也是不妨的。这种小小的错误,自有那出版者的编校员会替他改正的。反之,一个初学者如若忽略了文学个性的培植,则无论他怎样去研究文法和文章,也是不能使他成为作家的。勃丰(buffon)说得好:“笔法即作者。”笔法并不是一个方式,也不是一个写作方法中的制度或饰件,它其实不过是读者对于作者的心胸特性,深刻的或浅泛的,有见识或无见识,和其他各种特质,如:机智、幽默、讥嘲、体会、柔婉、敏锐、了解力、仁慈的乖戾、或乖戾的、仁慈冷酷、实际的常识和对于一切物事的一般态度所得的一种印象罢了。可知世上绝不能有教人学会“幽默技巧”的袖珍指南,或“乖戾的仁慈三小时速通法”或“常识速成十五法”或“感觉敏锐速成十一法”
我们须超过写作艺术的表面而更进一步。我们在做到这一步时,便会觉得写作艺术这个问题其实包括整个文学思想、见地、情感和读写的问题。当我在中国做恢复性灵和提倡更活泼简易的散文体的文学运动时,我不得不写下许多篇文章,发展我对一般的文学的见地,尤其是对于写作的见地。我可以试写出一组关于文学的警语,而以“雪茄烟灰”为题。
甲技巧和个性
作文法教师的论文学,实等于木匠谈论美术。评论家专从写作技巧上分析文章,这其实等于一个工程师用测量仪丈量泰山的高度和结构。
世上无所谓写作的技巧。我心目中所认为有价值的中国作家,也都是这般说法。
写作技巧之于文学,正如教条之于教派——都是属于性情琐屑者的顾及小节。
初学者往往被技巧之论所炫惑。——小说的技巧、剧本的技巧、音乐的技巧、演剧的技巧。他不知道写作的技巧和作家的家世并没有关系;演剧的技巧和名艺人的家世并没有关系。他简直不知道世上有所谓个性,这个性其实就是一切艺术上和文学上的成就的基础。
乙文学的欣赏
当一个人读了许多本名著,而觉得其中某作家叙事灵活生动,某作家细腻有致,某作家文意畅达,某作家笔致楚楚动人,某作家味如醇酒佳酿时,他应坦白地承认爱好他们,欣赏他们,只要他的欣赏是出乎本心的。他于读过这许多的作品后,他便有了一个相当的经验基础,而即能辨识何者是温文者,何者是醇熟,何者是力量,何者是雄壮,何者是光彩,何者是辛辣,何者是细腻,何者是风韵。在他尝过这许多种滋味之后,他不必藉指南的帮助,也能知道何者是优美的文学了。
一个念文学的学生第一件事情就是:先应学习怎样辨别各种不同的滋味。其中最优美的是温文和醇熟。但也是最难于学到的。温文和平淡,其间相差极微。
一个写作者,如若他的思想浅薄,缺乏创造性,则他大概将从简单的文体入手,终至于奄无生气。只有新鲜的鱼可以清炖,如若已宿,便须加酱油、胡椒和芥末——越多越好。
优美的作家正如杨贵妃的妹妹一般,可以不假脂粉,素面朝天。宫中其余的美人便少不了这两件东西。这就是英文作家中极少敢于用简单文体的理由。
丙文体和思想
作品的优劣,全看它的风韵和滋味如何,是否有风韵和滋味?所谓风韵并无规则可言。他的发自一篇作品,正如烟气的发自烟斗,云气的发自山头,并不自知它的去向。最优美的文体就是如苏东坡的文体一般的近于“行云流水”
文体是文字、思想和个性的混合物。有许多文体则是完全单靠着文字而成的。
清澈的思想用不明朗的文字表现者,事实上很少。不清澈的思想而表现极明白者倒很多。如此的文体,实可称为明白的不明朗。
用不明朗的文字表现清澈的思想,乃是终身不娶者的文体。因为他永远无须向他的妻子做任何的解释,如:伊曼纽康德(immanuelkant)之类。萨缪尔勃脱勒(samuelbutler)有时也是这样的古怪。
一个人的文体常被他的“文学爱人”所藻饰。他在思想上和表现方式上,每会渐渐地近似这位爱人。初学者只有借这个方法,才能培植出他的文体。等到阅世较深之后,他自会从中发现自己,而创成他自己的文体。
一个人如若对某作家向来是憎恶的,则阅读这作家的作品必不能得到丝毫的助益。我颇希望学校中的教师能记住这句话。
一个人的品性,一部分是天生的。他的文体也是如此的。还有一部分则完全是由于感染而来的。
一个人如没有自己所喜爱的作家,即等于一个飘荡的灵魂。他始终是一个不成胎的卵子,不结子的雄蕊。所喜爱的作家或文学爱人,就是他的灵魂的花粉。
世上有合于各色各种脾胃的作家,但一个人必须花些工夫,方能寻到他。
一本书犹如一个人生活,或一个城市的画像。有许多读者只看到纽约或巴黎的画像,而并没有看见纽约或巴黎的本身。聪明的读者则既读书,也亲阅生活的本身。宇宙即是一本大书,生活即是一所大的学校。一个善读者必拿那作家从里面翻到外面,如叫化子将他的衣服翻转面来捉虱子一般。
有些作家能如叫化子的积满了虱子的衣服一般,不断地和很有趣地挑拨他们的读者。痒也是世间一件趣事。
初学者最好应从读表示反对意见的作品入手。如此,则他绝不致误为骗子所欺蒙。他于读过表示反对意见的作品后,他即已有了准备,而可以去读表示正面意见的作品。富于评断力的心胸即是如此发展出来的。
作家每都有他所爱用的字眼,每一个字都有它的生命史和个性。这生命史和个性是普通的字典所不载的,除非是一本如袖珍牛津字典一类的字典。
好的字典和袖珍牛津字典,都是颇堪一读的。
世上有两个文字矿:一是老矿,一是新矿。老矿在书中,新矿在普通人的语言中。次等的艺术家都从老矿去掘取材料,惟有高等的艺术家则会从新矿中去掘取材料。老矿的产物都已经过溶解,但新矿的产物则不然。
王中(纪元二十七年至一百年)将“专家”和“学者”加以区别,也将“著作家”和“思想家”加以区别。我以为当一个专家的学识宽博后,他即成为学者。一个著作家的智慧深切后,他即成为思想家。
学者在写作中,大都借材于别的学者。他所引用的旧典成语越多,他越像一位学者。一个思想家于写作时,则都借材于自己肚中的概念,越是一个伟大的思想家,越会依赖他自己的肚腹。
一个学者是像一只吐出所吃的食物以饲小鸟的老鹰;一个思想家则像一条蚕,他所吐的不是桑叶而是丝。
一个人的观念在写作之前,都有一个怀孕时期,也像胚胎在母腹中必有一个怀孕时期一般。当一个人所喜爱的作家已在他的心灵中将火星燃着,开始发动了一个活的观念流泉时,这就是所谓“怀孕”当一个人在他的观念还没有经过怀孕的时期,即急于将它写出付印时,这就是错认肚腹泻泄时的疼痛为怀孕足月时的阵痛。当一个人出卖他的良心,而做违心之论时,这就是堕胎,那胚胎落地即死。当一个作者觉得他的头脑中有如电阵一般的搅扰,觉得非将他的观念发泄出来不能安逸,乃将它们写在纸上而觉如释重负时,这就是文学的产生。因此,一个作家对于他的文学作品,自会有一种如母亲对于子女一般的慈爱感情,因此,自己的作品必是较好的,犹如一个女子在为人之妻后,必是更可爱的。
作家的笑正好如鞋匠的锥,越用越锐利,到后来竟可以尖如缝衣之针。但他的观念的范围则必日渐广博,犹如一个人的登山观景,爬得越高,所望见者越远。
当一个作家因为憎恶一个人,而拟握笔写一篇极力攻击他的文章,但一方面并没有看到那个人的好处时,这个作家便是没有写作这篇攻击文章的资格。
丁自我发挥派
十六世纪末叶,袁氏三弟兄所创的“性灵学派”成称“公安学派”(袁氏三弟兄为公安县人),即是自我发挥的学派。“性”即个人的“性情”“灵”即个人的“心灵”
写作不过是发挥一己的性情,或表演一己的心灵。所谓“神通”就是这心灵的流动,实际上确是由于血液内“荷尔蒙”的泛滥所致。
我们在读一本古书,或阅一幅古画时,我们其实不过是在观看那作家的心灵的流动。有时这心力之流如若干涸,或精神如若颓唐时,即是最高手的书画家也会缺乏精神和活泼的。
这“神通”是在早晨,当一个人于好梦沉酣中自然醒觉时来到。此后,他喝过一杯早茶,阅读一张新闻纸,而没有看到什么烦心的消息,慢慢走到书室里边,坐在一张明窗前的写字台边,窗外风日晴和,在这种时候,他必能写出优美的文章、优美的诗、优美的书札,必能作出优美的画,并题优美的款字在它的上面。
这所谓“自我”或“个性”乃是一束肢体肌肉、神经、理智、情感、学养、悟力、经验偏见所组成。它一部分是天成的,而一部分是养成的;一部分是生而就有的,而一部分是培植出来的。一个人的性情是在出世之时,或甚至在出世之前即已成为固定的。有些是天生硬心肠和卑鄙的;有些是天生坦白磊落,尚侠慷慨的;也有些是天生柔弱胆怯多愁多虑的。这些都是深隐于骨髓之中,因此,即使是最良好的教师和最聪明的父母,也没有法子可以变更一个人的个性。另有许多品质,则是出世之后,由教育和经验而得到的。但因为一个人的思想观念和印象乃是在不同的生活时代,从种种不一的源泉和各种不同的影响潮流中所得到的,因此他的观念、偏见和见地有时会极端自相矛盾。一个人爱狗而恶猫,但也有人爱猫而恶狗。所以人类个性型式的研究,乃是一切科学中最为复杂的科学。
自我发挥学派叫我们在写作中只可表达我们自己的思想和感觉,出乎本意的爱好,出乎本意的憎恶,出乎本意的恐惧,和出乎本意的癖嗜。我便在表现这些时,不可隐恶而扬善,不可畏惧外界的嘲笑,也不可畏惧有背于古圣或时贤。
自我发挥派的作家对一篇文章专喜爱其中个性最流露的一节,专喜爱一节中个性最流露的一句,专喜爱一句中个性最流露的一个表现语词。他在描写或叙述一幅景物、一个情感或一件事实时,他只就自己所目击的景物,自己所感觉的情感,自己所了解的事实,而加以描写或叙述。凡符合这条定例者,都是真文学;不符合者,即不是真文学。
红楼梦中的女子林黛玉,即是一个自我发挥派。她曾说:“若是果有了奇句,连平仄虚实不对,却使得的。”
自我发挥派因为专喜爱发乎本心的感觉,所以自然蔑视文体上的藻饰,因此这派人士在写作中专重天真和温文。他们尊奉孟子“言以达志”的说法。
文学的美处,不过是达意罢了。
这一派的弊病,在于学者不慎即会流于平淡(袁中郎),或流于怪僻(金圣叹),或过于离经(李卓吾)。因此后来的儒家都非常憎恶这个学派。但以事实而论,中国的思想和文学实全靠他们这班自出心裁的作家出力,方不至于完全灭绝。在以后的数十年中,他们必会得到其应有的地位的。
中国正统派文学的目标:明明是在于表现古圣的心胸,而不是表现作者自己的心胸,所以完全是死的。性灵派文学的目标:是在于表现作者自己的心胸,而不是古圣的心胸,所以是活的。
这派学者都有一种自尊心和独立心,这使他们不致于逾越本分,而以危言耸人的听闻,如若孔孟的说话偶然和他们的见地相合,良心上可以赞同,他们不会矫情而持异说。但是,如若他们以良心上不能赞同时,他们便不肯将孔孟随便放过去。他们是不为金钱所动,不为威武所屈的。
发乎本心的文学,不过是对于宇宙和人生的一种好奇心。
凡是目力明确,不为外物所惑的人,都能时常保持这个好奇心。所以他不必歪曲事实以求景物能视若新奇。别人所以觉得这派学者的观念和见地十分新奇,即因他们都是看惯了矫揉造作的景物的缘故。
凡是有弱点的作家,必会亲近性灵派。这派中的作家都反对模仿古人或今人的,并反对一切文学技巧的定例,袁氏弟兄相信让手和口自然做去,自能得合式的结果。李笠翁相信文章之要在于韵趣。袁子才相信做文章无所谓技巧。北宋作家黄山谷相信文章的章句都是偶然而得的,正如木中被虫所蚀的洞一般。
戊家常的文体
用家常文体的作家是以真诚的态度说话。他把他的弱点完全显露出来,所以他是从无防人之心的。
作家和读者之间的关系,不应像师生的关系,而应像厮熟朋友的关系。只有如此,方能渐渐生出热情。
凡在写作中不敢用“我”字的人绝不能成为一个好作家。
我喜爱说谎者更胜于喜爱说实话者。我喜爱不谨慎的说谎者更胜于喜爱谨慎的说谎者。他的不谨慎,表示他的深爱读者。
我深信一个不谨慎的蠢人,而不敢相信一个律师。
这不谨慎的蠢人是一个国家中最好的外交家,他能得到人民的信仰。
我心目中所认为最好的杂志是一个半月刊,但不必真正出书,只需每两星期一次,召集许多人,群聚在一间小室之中,让他们去随意谈天,每次以两小时为度,读者即是旁听的人。这就等于一次绝好的夜谈。完毕之后,读者即可去睡觉,则他在明天早晨起身去办公时,不论他是一个银行职员,或一个会计,或一个学校教师到校去张贴布告,他必会觉得隔夜的滋味还留在齿颊之间。
各地方的菜馆大小不一,有些是高厅大厦,金碧辉煌,可设盛宴;有些是专供小饮。我所最喜欢的是同着两三个知己朋友到这种小馆子里去小饮,而极不愿意赴要人或富翁的盛宴。我们在这小馆子里边又吃又喝,随便谈天,互相嘲谑,甚至杯翻酒泼,这种快乐是盛席上的座客所享不到的,也是梦想不到的。
世界上有富翁的花园和大厦,但山中也有不少的小筑。这种小筑中有些虽也布置得很精雅,但氛围终和红色大门,绿色窗户,仆婢排立的富家大厦截然不同。当一个人走进这种小筑时,他没听见忠狗的吠声,他没看见足恭诌笑的侍者,和阍人的讨厌的面孔。在离开那里,走出大门的时候,他没看见门外矗立两旁的一对“不洁的石狮子”十七世纪某中国作家有一段绝好的描写这种境地说,这好似周、程、张、朱正在伏牺殿内互相揖让。就座之时,苏东坡和东方朔赤足半裸地忽然也走了进来,拍着手互相嘲笑作乐。旁观的人或许要愕然惊怪,但他们则不过互相目视,做会心的微荚罢了。
已什么是美
所谓文学的美和一切物事的美,大都有赖于变换和动作,并且以生活为基础。凡是活的东西都有变换和活动,而凡是有变换和活动的东西自然也有美。当我们看到山岩深谷和溪流具着远胜于运河的奇峭之美,而它们并不是经由建筑家用计算方法所造成时,试问我们对于文学和写作怎样可以定出规例来?星辰是天之文,名山大河是地之文;风吹云变,我们就从而得到一个锦缎的花纹图案;霜降叶落,我们就得到了秋天之色;那些星辰在穹苍中循着它们的轨道而运行时,何曾想到地球上会有人在那里欣赏它们。然而我们终在无意之间发现了天狗星和牛郎。地球的外壳在收缩引张之际推起了高高的山,陷下了深深的海,其实地球又何曾出于有意地创造出那五座名岳,为我们崇拜的目的?然而太华和昆仑终已矗立于地面,高下起伏,绵延千里,玉女和仙童立在危岩之上,显然是供我们欣赏的。这些就是大艺术造化家自由随意的挥洒。当天上的云行过山头,而遇到强劲的山风时,它何曾想到有意露出裙边巾角以供我们赏玩?然而它们自然会整理,有时如鱼鳞,有时如锦缎,有时如赛跑的狗,如怒吼的狮子,如纵跳的凤凰,如踞跃的麒麟,都像是文学的杰作。当秋天的树木受到风霜雨露的摧残,正致力于减低它们的呼吸,以保全它们的本力时,它们还会有这空闲去拍粉涂脂,以供古道行人的欣赏吗?然而他们终是那么的冷洁幽寂,远胜于王维、米芾的书画。
所以凡是宇宙中活的东西都有着文学的美。枯藤的美胜于王羲之的字,悬崖的壮严胜于张梦龙的碑铭。所以我们知道“文”或文学的美是天成的。凡是尽其天性的,都有“文”或美的轮廓为其外饰,所以“文”或轮廓形式的美是内生的,而不是外来的。马的蹄是为适于奔跑而造,老虎的瓜是为适于扑攫而造,鹤的腿是为适于涉水塘而造,熊的掌则是为适于在冰上爬行而造,这马、虎、鹤、熊,自己又何曾想到它们的形式的美呢?它们所做的事情无非是为生活而运用其效能,并取着最宜于他行动的姿势。但是从我们的观点说起来,则我们看到马蹄、虎爪、鹤腿、熊掌,都有一种惊人的美,或是雄壮有力的美,或是细巧有劲的美,或是骨骼清奇的美,或是关节粗拙的美。此外则象爪如“隶书”狮鬃如“飞白”争斗时的蛇屈曲扭绕如“草书”飞龙如“篆书”牛腿如“八分”鹿如小楷。它们的美都生自姿势和活动,它们的体形都是它们的身体效能的结果。这也就是写作之美的秘诀。“式”之所需,不能强加阻抑;“式”所不需,便当立刻停止。因此,一篇文学名作正如大自然本身的一个伸展,在无式之中成就佳式。美格和美点能自然而生,因为所谓的“式”乃是动作的美,而不是定形的美。凡是活动的东西都有一个“式”所以也就有美、力和文,或形式和轮廓的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