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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情天情海幻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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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爬灰与养小叔子

    秦可卿是书中的一个神秘人物,风流教主。脂砚斋曾批言:

    "'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的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其事虽未行,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

    于是,本来悬梁而死的秦可卿在书中就变成了病死,然而作者似乎心有不甘,所以又故意留下很多漏洞,或者说线索。

    首先是太虚幻境的画册上,她的主页里画着"高楼大厦,有一美人悬梁自缢"。其判云:

    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

    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

    接着红楼梦十二支曲中,可卿之曲好事终里,又留下了一句"画梁春尽落香尘",再次肯定她缢死的真正宿命。

    其中要引起特别注意的是,判词里有一句"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曲子中又有一句"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而脂砚还在这里特地批了一句:"深意他人不解。"唯恐读者忽略了去。

    然而,宁国府究竟犯了什么弥天大罪,要被称之为"造衅开端","败家根本"呢?

    词里说"情既相逢必主淫",曲里说"宿孽总因情",似乎"情"之一字,便是导致"家事消亡"的"首罪"。

    那么,宁国府犯的情孽都有哪些呢?

    第一条,自然是焦大所说的"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的淫行。

    "爬灰"是俚语,特指公公与儿媳妇通奸,而宁国府里唯一的公媳关系就是贾珍与秦可卿,矛头所指,自不待言。

    秦可卿死后,贾珍哭得泪人儿一般,问到发送之事,贾珍拍手道:"如何料理,不过尽我所有罢了!"脂砚斋在这里批道:"'尽我所有',为媳妇是非礼之谈,父母又将何以待之?吾不能为贾珍隐讳。"

    本来这只是家事,算不上什么大罪。然而贾珍在可卿死后大肆操办,还用"坏了事"的"义忠亲王老千岁"的棺板为可卿装殓,此乃"逾制之罪",必定会为贾家的"事败"埋下祸根。

    相比之下,"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倒显得无足轻重了。

    但是,这"小叔子"到底是谁呢?

    有人说是贾宝玉。理由是宝玉在梦中有与警幻之妹可卿云雨之事。然而书中已经明明白白说了是一个梦,况且旁边侍候的丫环尽多,两人怎么也不可能当着众丫环的面颠鸾倒凤。而且秦可卿是贾蓉之妻,与宝玉是叔叔与侄儿媳妇的关系,也不能称之为"养小叔子"。所以,这种说法是第一个行不通的。

    也有人说指的是凤姐和宝玉,所以当宝玉问时,凤姐才会嗔怒。这两个人的关系的确是叔嫂了。但这时候宝玉尚小,虽然已曾初试云雨情,也还不至雨露均沾至此。况且即使二人之间有什么,也还轮不到一个宁国府的老仆来过问荣国府主子的事。他们俩应该不在焦大的醉骂范围之内。所以,也可以排除。

    第三种说法是凤姐和贾蓉。这两个人似乎是有些暧昧的,但二人是婶子和侄儿的关系,也不叫"养小叔子",所以焦大骂的应该也不是凤姐。

    那就只剩下最后一个可能性了,就是秦可卿和贾蔷。在整个宁国府里,只有可卿和贾蔷这两个主子之间称得上是叔嫂关系。因此我认为,焦大所指,只能是这两个人。

    宁府里的主子除了修道成仙的贾敬不算,统共就只有贾珍、贾蓉、贾蔷三位,竟然都与秦可卿发生了或明或暗的性关系,也就难怪红楼梦曲子里说:"擅风情,禀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了。

    但是仅仅一个秦可卿,还不足以彰显宁府的全部情孽。于是,书中又穿插了一段贾二舍偷娶尤二姨的故事。

    虽然贾琏并不是宁国府的人,而是荣府长房贾赦之子,然而尤二姐却是宁府内当家尤氏之妹,而这宗亲事,也由宁府族长贾珍、贾蓉父子撺掇而成,故而"箕裘颓堕",仍当归罪于宁国府。

    这罪大到什么程度?

    用凤姐的话说就是:"国孝一层罪,家孝一层罪,背着父母私娶一层罪,停妻再娶一层罪。"

    且看凤姐将尤二带回园中一段描写:

    "凤姐便带尤氏进了大观园的后门,来到李纨处相见了。彼时大观园中十停人已有九停人知道了,今忽见凤姐带了进来,引动多人来看问。尤二姐一一见过。众人见他标致和悦,无不称扬。凤姐一一的吩咐了众人:'都不许在外走了风声,若老太太、太太知道,我先叫你们死。'园中婆子丫鬟都素惧凤姐的,又系贾琏国孝家孝中所行之事,知道关系非常,都不管这事。"

    连婆子丫鬟们都知道"关系非常",可见事情的严重。

    也因此,凤姐才会命旺儿教唆张华往有司衙门中告贾琏"国孝家孝之中,背旨瞒亲,仗财依势,强逼退亲,停妻再娶"之罪;而贾珍、尤氏、贾蓉听说后,也才会慌了手脚,任凤姐勒索揉搓。

    然而凤姐自作聪明,借了张华来泄愤,又让旺儿杀人灭口,偏偏旺儿阳奉阴违,竟然没有依命行事,留下了张华这个"活口",将来"事败",张华必定是推波助澜的元素之一。

    人命关天,国法难违,这就给宁府埋下了第二条罪状。

    第二条,则是贾珍聚赌之罪,也是宁府最大的隐患。

    且看第七十五回开夜宴异兆发悲音赏中秋新词得佳谶这段:

    原来贾珍近因居丧,每不得游顽旷荡,又不得观优闻乐作遣。无聊之极,便生了个破闷之法。日间以习射为由,请了各世家弟兄及诸富贵亲友来较射。因说:"白白的只管乱射,终无裨益,不但不能长进,而且坏了式样,必须立个罚约,赌个利物,大家才有勉力之心。"因此在天香楼下箭道内立了鹄子,皆约定每日早饭后来射鹄子。贾珍不肯出名,便命贾蓉作局家。

    这些来的皆系世袭公子,人人家道丰富,且都在少年,正是斗鸡走狗,问柳评花的一干游荡纨绔。因此大家议定,每日轮流作晚饭之主——每日来射,不便独扰贾蓉一人之意。于是天天宰猪割羊,屠鹅戮鸭,好似临潼斗宝一般,都要卖弄自己家的好厨役好烹炮。

    不到半月工夫,贾赦贾政听见这般,不知就里,反说这才是正理,文既误矣,武事当亦该习,况在武荫之属。两处遂也命贾环、贾琮、宝玉、贾兰等四人于饭后过来,跟着贾珍习射一回,方许回去。

    贾珍之志不在此,再过一二日便渐次以歇臂养力为由,晚间或抹抹骨牌,赌个酒东而已,至后渐次至钱。如今三四月的光景,竟一日一日赌胜于射了,公然斗叶掷骰,放头开局,夜赌起来。家下人借此各有些进益,巴不得的如此,所以竟成了势了。外人皆不知一字。

    这里贾珍并不是关起门来自家人赌,而是聚集了"各世家弟兄及诸富贵亲友","这些来的皆系世袭公子",非富则贵,个个来头不小。聚赌已经是恶行,还要教唆宗室子弟,更该罪加一等了。

    虽然这些看上去与"情"无关,然而书中曾借"尤氏窥赌"的所闻所见来写出,薛蟠、邢大舅等在赌宴之际,狎昵孪童,争风吃醋,焉知此后不会引起大麻烦、大争执呢?

    这一段肯定不是赘笔,必然会酝酿一场是非祸害,那薛大傻子可是曾因争抢香菱打过人命官司的,此时宁府里又添了邢大舅这么个酒糟透了一无是处的人,知道又会惹出什么事故来?

    难怪中秋之夜,宁府祖祠里会发出异兆悲音来。蒙府本在这一回有回前总批:"贾珍居长,不能承先启后丕震家风,兄弟问柳寻花,父子呼幺喝六,贾氏宗风,其坠地矣。安得不发先灵一叹!"

    这可谓"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的最佳呼应了。

    罪孽如此深重,贾家焉能不倒呢?

    2。秦可卿会是太子女吗

    多少年来,红学家们有个纠结之处,就是"造衅开端首在宁"的"衅"到底有哪些?"宿孽总因情"的"情"又究竟能惹多大事儿?因为解释不来,就有了刘心武的"秦学",把秦可卿的身份说成了太子之女。一旦太子女下嫁宁府,还要被上下其手地玩弄,那贾家之亡就顺理成章了。

    刘心武先生"秦学"的基本观点是:秦可卿是清朝废太子胤礽之女,贾家为了保护龙脉,将她冒充养生堂抱来的一个弃婴拜在营缮郎秦业门下,然后又秘密接至府中养大,并让她嫁给了贾家第四代长子贾蓉。后来这个秘密被贾元春发现,并向皇上告了密,于是秦可卿被迫自缢而死,贾元春却论功行赏做了皇妃。但是过了两年,太子余党起义造反,逼死了贾元春,而皇上也因为迁怒,秋后算总账地收拾了贾家,于是宁荣二府就此败落。

    刘心武将这个观点不断阐发,用清朝初期的种种历史大事来做论证,写出了一部又一部揭秘红楼。然而他所引用的所有资料中,包括正史、野史、清史稿、清史编年、稗抄、老档,却没有半个字提及,太子胤礽曾经有过一个女儿。

    刘心武先生对此做出的解释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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